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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6-09-01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6-22
2、项目名称: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最高限价:27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新财公开采购-2026-22-1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一标段7000007000002新财公开采购-2026-22-2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二标段130000013000003新财公开采购-2026-22-3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三标段7000007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5.2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交货期:采购人发出通知后30日历天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5.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脉冲激光治疗机
二标段: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诊疗系统
三标段: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5.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7 质保期: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厂整机质保不少于3年
5.8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9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3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 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生产资格,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shixin ) ” 查 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在评标前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采购人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为无效投标。
3.6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01日 至 2026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
3.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纸质文件不再出售。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home)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home),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答疑澄清等活动。
3.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4.本项目监督部门: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0371-5682918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地址:新郑市中华南路东侧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371-56829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人才服务(青年创新创业)中心7楼707、709号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方式:15538877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方式:15538877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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