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B3212831886000008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3年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经由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以2023年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备案证泰行审备[2023]120号0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鼓楼南北路(文昌路-五亭桥、大会堂路-国庆路)、鼓楼东西路(润泰路-文江路、长征路-鼓楼路)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 泰兴市鼓楼路污水管网南北路(文昌路至五亭桥、大会堂路至国庆路);鼓楼路污水管网东西路(长征路至鼓楼路、润泰路至文江路)、万桥路污水管网(国庆路至北湾桥)、兴燕路污水管网(根思路至龙河路)、润泰路污水管网(国庆路至鼓楼路)、前陈腰沟整治(江平路至外环城河) 2.2工程规模: 鼓楼路污水管网南北路(文昌路-五亭桥、大会堂路-国庆路)、鼓楼路污水管网东西路(长征路-鼓楼路、润泰路-文江路)、万桥路污水管网(国庆路-北湾桥)、兴燕路污水管网(根思路-龙河路)、润泰路污水管网(国庆路-鼓楼路)、前陈腰沟整治(江平路-外环城河)主要实施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及管线工程、绿化工程、河道清淤及挡墙恢复等配套工程。 2.3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B3212831886000008002001 |
2023年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鼓楼南北路(文昌路-五亭桥、大会堂路-国庆路)、鼓楼东西路(润泰路-文江路、长征路-鼓楼路)施工监理 |
2023年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鼓楼南北路(文昌路-五亭桥、大会堂路-国庆路)、鼓楼东西路(润泰路-文江路、长征路-鼓楼路)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
133.77 |
|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 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60%,余款在资料移交、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一次性结清(监理费结算价=工程施工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兴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年3月- 2023 年 2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3个网站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03日00时00分至2023年04月11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4日14时30分 |
| 6.评标方法 |
| 6.1是否评定分离: 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 |
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能力和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设备、检测仪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监理大纲 |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 投标报价: 90分 ? 项目监理机构: 6 分 ? 类似工程业绩: 4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 注:1.方法三、方法四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3≤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 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90分 |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给排水工程或市政工程类的得1分(以学历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为准); (2)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 (3)具有国家建设工程类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 1 分; (4)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 1 分 (5)取得国监执业资格满12年以上(含)的得2分;满8年以上(含)的得1分;(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的签发日期为准,如果没有签发日期的,则以证书上的批准日期为准。) |
6分 |
| 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项目总监: 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注: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项。 2.加分依据以业绩证明材料为准。具体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2项。 3.每提供一个类似工程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4.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计分;未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计分。 |
4分 |
| 附件 |
| 1 |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
详见本章附件A: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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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
地址: |
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戴王路东侧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820712538@qq.com |
| 联系人: |
李小花 |
联系人: |
李扬 |
| 电话: |
0523-80870119 |
电话: |
15190618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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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扬 电话:15190618222 /